管理制度
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
固镇县简马小学
2013年9月
建立与课程改革相符合的评价与考试制度,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前进的制度保障。为了促进我校学生素质的健康发展、全面提高,实现我校办学的科学可持续发展,制定《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制度》。
一、指导思想
评价与考试制度以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》精神为指导,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、服务教师素养提升、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为旨归。
二、评价原则
1、评价与考试要有利于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的发展,要有利于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式,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2、评价的内容既要关注学生学业成就,又要重视学生多方面潜能的发展,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3、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发展性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。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全体学生的基本要求,又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4、评价要力求方法多样、方式灵活,除纸笔考试或直接检测外,还要通过观察、访谈、综合实践、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,提高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5、评价不能只关注结果,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,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,把学生发展的过程作为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
6、要确立多元评价主体(包括教师、学生、家长等方面),实行多元评价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真实。
7、不能以纸笔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方式,不以卷面分数作为评价标准。
三、评价要求
考试内容要依据学科课程标准,改变就教材考教材的传统做法和只注重知识与技能的状况;要力求科学、全面、合理地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、过程与方法、情感、态度与价值观综合进行评价。
对学生平时的知识与技能的检测,由年级备课组或教研组共同研究,任课老师结合班级学生实际自主命题实施。试卷应体现层次性,努力使各个层次学习水平的学生都能感到成功,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。
单一的考试成绩不公开、公布,不排列顺序;禁止以考试成绩作为升级或班级、座位安排的依据。成绩只作为教师反馈教学、反思教学以改进教学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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