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
简马小学信访稳定工作制度
为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,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,规范信访办理程序,提高办理质量,确保我校信访稳定工作取得实效,特制定我校信访稳定工作制度。
一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。学校“一把手”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二、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。分管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要认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,善于化解矛盾,妥善解决问题。
三、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。坚持“谁接待谁负责,谁出问题追究谁”的首问负责制、责任追究制。
四、实行信访接待日。校长接待日为每周星期三下午,做到“有记录、有交办、有落实、有回音”。
五、实行信息报送。教师、班主任、年级组长和中层干部要经常深入学生、家长和教职工中排查问题,并及时上报排查出的问题,由分管领导及时处理。
六、实行信访件办理情况限期上报。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,在接到批示的6上工作日内办结上报。
七、实行建立信访台账。对接受的信访件要做好登记,要有交办记录,所有信访件办理结束后要上报材料复印留存备案。
八、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坚持“分级负责,归口办理,谁主管、谁负责,一级抓一级、一级对一级负责”的工作原则
固镇县简马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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